2021年青海省直機關遴選公務員89人公告

1年前 (2022-02-06)青海公務員考試網

  青海省2021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現將青海省2021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職位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省直機關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共89人。公開遴選職位分為兩類: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另一類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具體遴選職位和資格條件詳見《青海省2021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本省市(州)級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本省市(州)級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中央駐青機關、省直機關設在市(州)及以下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上述范圍的人員。

  
2.報考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除特殊崗位外,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0年12月2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基層機關工作經歷累計滿5年(含試用期),其中報考面向選調生遴選崗位的基層最低服務年限,按照選調生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基層機關工作經歷是指取得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身份之后,在縣(區、市、行委)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基層一線行政執法崗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機關工作經歷。借調到省、市(州)機關工作和脫產學習的時間(除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6個月以內短期培訓外)不計入基層機關工作經歷。

  
計算基層機關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21日。

  
(6)近5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7)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公務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服務期限未滿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為省直各遴選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報名時間為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8:30至18:00(節假日除外)。報名者須如實填寫《青海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下載),經所在單位和縣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在報名時間內,攜帶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及其電子版,到遴選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報名(報名費每人50元),逾期不再補報。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選調生可自主選擇報考普通職位或專門面向選調生的職位。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遴選資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應責任。

  
報考者不得報考遴選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遴選機關的職位。

  
各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之比應不低于3:1,未達到比例的職位取消遴選計劃或者根據報名人數相應核減遴選計劃。已成功報名因未達到比例被取消遴選職位的考生,可在12月28日8:30至16:00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改報一次或申請退費。

  
2.資格審查。各遴選機關現場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未通過審核的,要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22年1月6日至7日8:30至18:00,報考人員到遴選機關組織人事部門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荚嚪譃楣P試、面試(含專業能力測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解決問題、依法行政、調查研究、文字表達等能力,筆試成績占遴選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為2022年1月8日9:00—12:00,筆試的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結束后,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含專業能力測試)人員。

  
2.面試(含專業能力測試)。面試(含專業能力測試)由遴選機關組織實施,可根據遴選職位要求,采取面試或者面試+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含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占遴選總成績的50%。

  
面試前,各遴選機關提前在相關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并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以及遴選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杖钡拿嬖嚸~按照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面試人數與遴選計劃人數之比小于或等于2:1的,參考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和考察。各遴選機關按要求和標準組織考生進行體檢。

  
考察由遴選機關采取差額考察的方式組織實施。各遴選機關根據參考人員遴選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一般按照考察對象與遴選計劃人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遴選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依舊相同的,由遴選機關研究決定。達不到考察比例的職位,可適當降低比例或等額考察??忌栽阜艞夊噙x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

  
(四)公示、試用與轉任。各遴選機關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任職人員,不唯分取人。各遴選機關對擬任職人員,分別在本部門網站或省人事考試信息網、擬任職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各遴選機關對擬任職人員可以設置試用期,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相關情況報送省委組織部。對公開遴選擬任職人員未設置試用期的,公示期滿后即可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公務員二處:0971--8482336

  
遴選職位的資格條件等問題請咨詢遴選機關。各遴選機關的咨詢電話在職位計劃表中查詢。

  
在遴選組織實施過程中,必要時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對相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密切關注后續有關公告。

  
附件1.青海省2021年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

  
附件2.青海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

  


青海省公務員局

  


2021年12月20日

  

  

2021年青海省直機關遴選公務員8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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